【終極上訴】終院就暴動非法集結釐清法律原則 律政司須替湯偉雄支付75%訟費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24 17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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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偉雄(右)早前就7.28暴動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資料圖片

夫婦早前就2019年7.28中上環暴動案獲判無罪,觸發律政司就有關「共同犯罪」原則,是否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罪行的法律議題提出上訴,獲判得直,其中丈夫湯偉雄上訴至終審法院。終院在作出裁決後,湯申請訟費,終院今(24日)頒下判詞,下令律政司需向湯支付終院上訴的75%訟費。

終院早前裁定,在非法集結及暴動罪中,基本形式的「共同犯罪」原則並不適用,因為有否「參與」才是至關重要的元素,因此單純身處現場,並不會招致刑責;對於推動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,則不論被告是否現場,亦可被懲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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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